本市人車共道標誌以共桿附掛為原則,並試辦人車共道標線輔助辨識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
- 聯絡人:黃硯聖
- 聯絡資訊:27599741轉7326
針對臺北市議會議員於102年10月28日交通部門質詢提出「人車共道標示牌大舉入侵台北街頭!北市隨意設置,嚴重破壞市容」一事,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表示,臺北市設置之人車共道標誌係依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第67條之1「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」規定設置,舊式標誌牌加有臺北市標章及部分試辦標誌,後續將於標誌汰換時逐步更新。目前臺北市標誌設置以共桿附掛為原則,少數設置位置欠佳之標誌牌,將儘速調整位置,以供用路人辨識。另人車共道標線係為試辦,用以輔助標誌增加自行車騎士辨識性,將一併納入檢討。—以下空白—自行車禁行騎樓。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,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。
![我的E政府 [另開新視窗]](/images/egov.png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