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號誌時制設計與機車路權規劃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
- 聯絡人:余國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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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媒體報導交通設計服務汽車,機車族苦哈哈案,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(以下簡稱交工處)表示,為降低機車肇事傷亡率及汽機車有效分流,本市均已依據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規定規劃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或禁行機車車道等,其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汽機車合理行車空間及行車安全。查98至100年A1類死亡事故中,機車所佔比例分別為54.9%、54.1%及65.8%,為各類車種肇事最高車種;目前本市在三車道以上路段之內側車道原則皆佈設「禁行機車道」,並提供最外側2車道供機車通行,以減少汽、機車混流交織,提昇交通安全。另本市號誌時制設計係依道路條件、車流量、主幹道連鎖及安全等因素,係基於整體交通服務需求而規劃,以維車流續進並減少壅塞及停等次數。針對市區部分路段若有路邊臨停需求高、路口機車免兩段式左轉或路口右轉車流量大等特殊情形,交工處亦因地制宜檢討調整管制方式,如現已塗除忠孝東路 (基隆路至建國南路間)、承德路(民權西路至錦西街口)、承德橋南往北方向(敦煌路至通河街)與至善路1段西往東方向(至善路1段138巷至中影文化城前路口)等路段各1線內側禁行機車道,以供機車行駛。此外,部分路口考量道路幾何條件及車流現況,機車可直接左轉或設置機車左轉專用道,如北安路大直橋路口、松德路松山路口等路口已可直接左轉;忠孝東路八德路口、中華路艋舺路口及環河北路延平北路(社中街口)等路口亦設機車左轉專用道,機車可配合號誌時制顯示左轉。另依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99至101年4月所取締本市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較高之路段,交工處亦綜合考量交通量、車流特性與土地使用情形等因素,並兼顧機車使用空間,已檢討將於承德路3段(敦煌路至民權西路)、民權西路(台北橋至中山北路)、民權東路1段(中山北路至新生北路)、西園路2段(西藏路至東園街口)及羅斯福路5至6段(興隆路至鳴遠橋)等路段再塗除1線禁行機車標字,並列入本(101)年度工程案辦理。綜上,為維機慢車行車安全,市區三車道(含)以上道路,內側車道仍宜維持「禁行機車」及交岔路口採兩段式左轉,交工處亦籲請用路人依號誌、標誌及標線指(顯)示行止,以維交通安全。 - 以下空白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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