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標誌標線勿塗鴉利人又利己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
- 聯絡人:謝霖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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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為建構綠色交通騎乘環境,自102年8月起於人行道噴繪之人車共道行人優先標線,近日發現於新生南路及建國南路等約十餘處有遭塗鴉「惡政府不拆嗎」及「馬上拆政府」等文字破壞之情形;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(以下簡稱交工處)表示,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82條第1項第7款規定「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或其他類似之標識,可處行為人或雇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」,交工處已協請警方加強查察,必要時將調閱週邊監視器畫面,如有查獲破壞者將依法開罰。為了維護公有設施的完整性,交工處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心態,以免影響其他使用民眾的權益又傷了自己的荷包。
-以下空白 –(自行車禁止騎入騎樓及要超越行人前要輕聲說抱歉、借過或輕按一次鈴,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向行人說謝謝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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